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60

260.启5:3.“

260.启5: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表示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是指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和启:13中的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并其中的一切,都说。(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所以很明显,说话的是天使和灵人。事实上,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启4:2)所说的,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的,只会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可从《天堂与地狱》和《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对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出现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出现在下面的地上,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众天堂都是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穹苍,每个穹苍都像那里的居民脚下的地。最高的穹苍就像山顶,下一个穹苍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穹苍延伸得还要更宽广。由于这最后一个穹苍在第二个穹苍之下,所以其居民“在地底下”。这三层天堂也是这样向高层天堂的天使显现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因此,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向约翰显现,因为他已经上升到高层天堂天使那里,与他们在一起,这一点从前一章(启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知道在圣言中,“在地底下或地下”,以及“地的较低部分或低地”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哪,要出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 以及其它地方)
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下。

诠释启示录 #25

25.“众目要看见祂

25.“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目”在灵义上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因此,“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因为唯独他们理解并承认。其余的人的确看见了,也理解,却不承认。故所表示的是前者,就是那些承认的人,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包括刺祂的人”,他们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目或眼睛”表示理解(参看AR 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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