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60

260.启5:3.“

260.启5: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表示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是指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和启:13中的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并其中的一切,都说。(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所以很明显,说话的是天使和灵人。事实上,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启4:2)所说的,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的,只会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可从《天堂与地狱》和《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对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出现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出现在下面的地上,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众天堂都是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穹苍,每个穹苍都像那里的居民脚下的地。最高的穹苍就像山顶,下一个穹苍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穹苍延伸得还要更宽广。由于这最后一个穹苍在第二个穹苍之下,所以其居民“在地底下”。这三层天堂也是这样向高层天堂的天使显现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因此,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向约翰显现,因为他已经上升到高层天堂天使那里,与他们在一起,这一点从前一章(启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知道在圣言中,“在地底下或地下”,以及“地的较低部分或低地”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哪,要出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 以及其它地方)
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下。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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