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启5: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表示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是指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和启:13中的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并其中的一切,都说。(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所以很明显,说话的是天使和灵人。事实上,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启4:2)所说的,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的,只会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可从《天堂与地狱》和《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对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出现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出现在下面的地上,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众天堂都是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穹苍,每个穹苍都像那里的居民脚下的地。最高的穹苍就像山顶,下一个穹苍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穹苍延伸得还要更宽广。由于这最后一个穹苍在第二个穹苍之下,所以其居民“在地底下”。这三层天堂也是这样向高层天堂的天使显现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因此,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向约翰显现,因为他已经上升到高层天堂天使那里,与他们在一起,这一点从前一章(启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知道在圣言中,“在地底下或地下”,以及“地的较低部分或低地”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哪,要出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 以及其它地方)
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下。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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