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为免得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扭曲属于灵义的真正真理,主安排了守卫,基路伯,即此处的“四活物”就是指这些守卫。安排守卫的事实以这种方式展现给我。
我得以看到像麻袋一样的大钱包,里面装着大量银子;当钱包被打开时,似乎谁都可以拿里面的银子,甚至抢走它。不过,钱包旁边坐着两位天使,他们是守卫。放钱包的地方看上去就像马厩里的马槽;在隔壁房间里可以看到一些谦逊的处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有人说,不要以小孩子的方式,而是要智慧地与他们玩耍;后来,一个妓女出现了,然后一匹死马也出现了。
看到这些东西后,我被教导,它们代表包含灵义在里面的圣言字义。装满银子的大钱包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大量知识或认知。钱包已经被打开,但由天使守卫的事实,表示谁都可以从中为自己取得这些知识或认知,只是要小心,免得有人歪曲灵义,赤裸的真理就在这灵义里面。放钱包的马厩里的马槽表示对理解力的属灵教导。这就是马槽的含义,主为婴儿时躺卧的马槽所表相同,因为从马槽里吃草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隔壁房间里所看到的那些谦逊的处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而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圣言中的智慧之纯真。他们是来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这些天使看上去都像小孩子。妓女和死马表示如今许多人对真理的歪曲,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因这歪曲而正在灭亡。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对真理的不理解。
我被恩准与许多死后的人交谈,他们以为自己会发光,像天上的星辰一样,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常常阅读,从中收集了许多东西,以此证实他们信仰的教条,并因此在世上以学者著称;因此,他们以为自己会成为米迦勒或拉斐尔。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被检查促使他们研究圣言的爱,结果发现,有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它,好在世上显得伟大,并被崇拜为教会的大主教;而有些人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它,好获得财富。当这些人被检查他们对圣言的认识时,发现他们由此对真正的真理一无所知,只知道所谓被歪曲的真理,而这种真理本身是虚假;在灵界,这在天使的鼻孔里发出臭味。有人对他们说,对他们来说,情况就是这样,或这种知识或认知就是他们的,因为他们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或也可说,以他们的爱,而不是以主和天堂为目的。当他们的目的是自己和世界时,他们在阅读圣言时,其心智就固定在或粘附于自我和世界,因此,他们不断出于自己的自我来思考,而这自我在天堂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幽暗。在这种状态下,人不能从自己的光中退出,从而不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也不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任何流注。
我还看见这些人被准许进入天堂,当被发现没有真理时,他们被剥去衣服,露出下体。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因散发臭味而被赶了出去,但对他们配得上的骄傲和自信仍留在他们身上。而对那些出于对知道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还因为真理服务于属灵生活的功用,不仅对自己有用,而且对邻舍也有用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我看见这些人被提入天堂,从而进入圣言或神性真理所在的光中,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以及它的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启16:5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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