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为免得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扭曲属于灵义的真正真理,主安排了守卫,基路伯,即此处的“四活物”就是指这些守卫。安排守卫的事实以这种方式展现给我。
我得以看到像麻袋一样的大钱包,里面装着大量银子;当钱包被打开时,似乎谁都可以拿里面的银子,甚至抢走它。不过,钱包旁边坐着两位天使,他们是守卫。放钱包的地方看上去就像马厩里的马槽;在隔壁房间里可以看到一些谦逊的处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有人说,不要以小孩子的方式,而是要智慧地与他们玩耍;后来,一个妓女出现了,然后一匹死马也出现了。
看到这些东西后,我被教导,它们代表包含灵义在里面的圣言字义。装满银子的大钱包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大量知识或认知。钱包已经被打开,但由天使守卫的事实,表示谁都可以从中为自己取得这些知识或认知,只是要小心,免得有人歪曲灵义,赤裸的真理就在这灵义里面。放钱包的马厩里的马槽表示对理解力的属灵教导。这就是马槽的含义,主为婴儿时躺卧的马槽所表相同,因为从马槽里吃草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隔壁房间里所看到的那些谦逊的处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而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圣言中的智慧之纯真。他们是来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这些天使看上去都像小孩子。妓女和死马表示如今许多人对真理的歪曲,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因这歪曲而正在灭亡。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对真理的不理解。
我被恩准与许多死后的人交谈,他们以为自己会发光,像天上的星辰一样,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常常阅读,从中收集了许多东西,以此证实他们信仰的教条,并因此在世上以学者著称;因此,他们以为自己会成为米迦勒或拉斐尔。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被检查促使他们研究圣言的爱,结果发现,有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它,好在世上显得伟大,并被崇拜为教会的大主教;而有些人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它,好获得财富。当这些人被检查他们对圣言的认识时,发现他们由此对真正的真理一无所知,只知道所谓被歪曲的真理,而这种真理本身是虚假;在灵界,这在天使的鼻孔里发出臭味。有人对他们说,对他们来说,情况就是这样,或这种知识或认知就是他们的,因为他们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或也可说,以他们的爱,而不是以主和天堂为目的。当他们的目的是自己和世界时,他们在阅读圣言时,其心智就固定在或粘附于自我和世界,因此,他们不断出于自己的自我来思考,而这自我在天堂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幽暗。在这种状态下,人不能从自己的光中退出,从而不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也不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任何流注。
我还看见这些人被准许进入天堂,当被发现没有真理时,他们被剥去衣服,露出下体。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因散发臭味而被赶了出去,但对他们配得上的骄傲和自信仍留在他们身上。而对那些出于对知道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还因为真理服务于属灵生活的功用,不仅对自己有用,而且对邻舍也有用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我看见这些人被提入天堂,从而进入圣言或神性真理所在的光中,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以及它的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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