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45

245.启4:8.“

245.启4: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其能力和保护方面的圣言。前面已经说明,“四活物”表示圣言;下面我们会看到,“翅膀”表示能力,以及保护。“六”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因为六是由“三”和“二”相乘得出的,而“三”表示在真理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505节),“二”表示在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762节)。“翅膀”表示能力,因为鸟用翅膀上腾;此外,对鸟来说,翅膀取代了人的膀臂,而“膀臂”表示能力。既然“翅膀”表示能力,每个活物都有六个翅膀,那么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每个活物的翅膀表示哪种能力,即:“狮子的翅膀”表示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争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属于来自主的圣言的神性真理。“牛犊的翅膀”表示影响心智的能力,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影响那些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的人。“人的六个翅膀”表示在感知神是什么,什么东西属于神,或说在感知神的性质和属于神的东西方面,变得智慧的能力,因为这是一个阅读圣言的人特有的标志;“鹰的翅膀”表示认识真理和良善,并由此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能力。
论到基路伯的翅膀,我们在以西结书中读到:
翅膀彼此亲吻,它们也遮体,翅膀以下有手的样式。(以西结书1:23-24; 3:13; 10:5, 21)
“彼此亲吻”表示联合一致地行动;“遮体”表示保护,以免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在真理遭到侵犯;“翅膀以下的手”表示能力。论到“撒拉弗”,经上也说:
它们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撒拉弗”同样表示圣言,准确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用来遮脸和脚的翅膀”同样表示保护;“用来飞翔的翅膀”表示能力,如前所述。“飞”表示感知和教导,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看顾或预见和提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翅膀”表示保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必用自己的翅膀遮盖你。(诗篇91:4)
又:
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诗篇17:8)
又:
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诗篇36:7; 57:1; 63:7)
以西结书:
我就向你展开了翅膀,遮盖了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8)
玛拉基书:
你们必因祂的翅膀得医治。(玛拉基书4:2)
申命记:
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振翅,展翅接取它们,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1-12)
马太福音:
耶稣说,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马太福音23:37; 路加福音13:34)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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