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5.启4: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其能力和保护方面的圣言。前面已经说明,“四活物”表示圣言;下面我们会看到,“翅膀”表示能力,以及保护。“六”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因为六是由“三”和“二”相乘得出的,而“三”表示在真理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505节),“二”表示在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762节)。“翅膀”表示能力,因为鸟用翅膀上腾;此外,对鸟来说,翅膀取代了人的膀臂,而“膀臂”表示能力。既然“翅膀”表示能力,每个活物都有六个翅膀,那么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每个活物的翅膀表示哪种能力,即:“狮子的翅膀”表示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争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属于来自主的圣言的神性真理。“牛犊的翅膀”表示影响心智的能力,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影响那些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的人。“人的六个翅膀”表示在感知神是什么,什么东西属于神,或说在感知神的性质和属于神的东西方面,变得智慧的能力,因为这是一个阅读圣言的人特有的标志;“鹰的翅膀”表示认识真理和良善,并由此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能力。
论到基路伯的翅膀,我们在以西结书中读到:
翅膀彼此亲吻,它们也遮体,翅膀以下有手的样式。(以西结书1:23-24; 3:13; 10:5, 21)
“彼此亲吻”表示联合一致地行动;“遮体”表示保护,以免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在真理遭到侵犯;“翅膀以下的手”表示能力。论到“撒拉弗”,经上也说:
它们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撒拉弗”同样表示圣言,准确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用来遮脸和脚的翅膀”同样表示保护;“用来飞翔的翅膀”表示能力,如前所述。“飞”表示感知和教导,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看顾或预见和提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翅膀”表示保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必用自己的翅膀遮盖你。(诗篇91:4)
又:
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诗篇17:8)
又:
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诗篇36:7; 57:1; 63:7)
以西结书:
我就向你展开了翅膀,遮盖了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8)
玛拉基书:
你们必因祂的翅膀得医治。(玛拉基书4:2)
申命记:
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振翅,展翅接取它们,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1-12)
马太福音:
耶稣说,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马太福音23:37; 路加福音13:34)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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