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5.启4: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其能力和保护方面的圣言。前面已经说明,“四活物”表示圣言;下面我们会看到,“翅膀”表示能力,以及保护。“六”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因为六是由“三”和“二”相乘得出的,而“三”表示在真理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505节),“二”表示在良善方面的全部或所有(AR 762节)。“翅膀”表示能力,因为鸟用翅膀上腾;此外,对鸟来说,翅膀取代了人的膀臂,而“膀臂”表示能力。既然“翅膀”表示能力,每个活物都有六个翅膀,那么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每个活物的翅膀表示哪种能力,即:“狮子的翅膀”表示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争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属于来自主的圣言的神性真理。“牛犊的翅膀”表示影响心智的能力,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影响那些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的人。“人的六个翅膀”表示在感知神是什么,什么东西属于神,或说在感知神的性质和属于神的东西方面,变得智慧的能力,因为这是一个阅读圣言的人特有的标志;“鹰的翅膀”表示认识真理和良善,并由此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能力。
论到基路伯的翅膀,我们在以西结书中读到:
翅膀彼此亲吻,它们也遮体,翅膀以下有手的样式。(以西结书1:23-24; 3:13; 10:5, 21)
“彼此亲吻”表示联合一致地行动;“遮体”表示保护,以免属于圣言灵义的内在真理遭到侵犯;“翅膀以下的手”表示能力。论到“撒拉弗”,经上也说:
它们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撒拉弗”同样表示圣言,准确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用来遮脸和脚的翅膀”同样表示保护;“用来飞翔的翅膀”表示能力,如前所述。“飞”表示感知和教导,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看顾或预见和提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翅膀”表示保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必用自己的翅膀遮盖你。(诗篇91:4)
又:
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诗篇17:8)
又:
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诗篇36:7; 57:1; 63:7)
以西结书:
我就向你展开了翅膀,遮盖了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8)
玛拉基书:
你们必因祂的翅膀得医治。(玛拉基书4:2)
申命记:
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以上振翅,展翅接取它们,背在两翼之上。这样,耶和华独自引导他。(申命记32:11-12)
马太福音:
耶稣说,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马太福音23:37; 路加福音13:34)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