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38

238.启4:6.“

238.启4: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表示由那些处于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在灵界也会看到大气,以及水,和我们的世界一样;最高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就像以太,中间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就像空气,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就像水;这最后一种大气,即水状大气,就是出现在天堂边界的海,那些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人就住在那里。“水”表示真理(可参看AR 50节);所以众水终止和汇集于其中的“海”表示在其边界上的神性真理。因此,由于“坐宝座的”是指主(AR 230节),“七盏灯”,也就是“宝座前神的七灵”,是指新教会,新教会将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R 237节),所以很明显,“宝座前的玻璃海”是指那些在边界上的人当中的教会。
我还被恩准观看位于天堂边界的大海,与其中的人交谈,因而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个问题的真相。在我看来,他们似乎在海里,但他们说,他们不在海里,而是在大气中;我由此明显看出,海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边界上的表象。灵界有海,这一点从约翰经常看到它们的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如此处,以及启示录5:13; 7:1-3; 8:8, 9; 10:2, 8; 12:12; 13:1; 14:7; 15:2; 16:3; 18:17, 19, 21; 20:13)。海被称为“如同水晶的玻璃海”,是由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透明性。
由于在其边界上的神性真理在灵界产生了大海的表象,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海”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以下经文中,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其一半往东海流,一半往西海流。(撒迦利亚书14:8)
“从耶路撒冷出来的活水”是指来自主的教会的神性真理,因此,“海”是指它们终止的地方。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道在海中,你的大路在多水中。(诗篇77:19)
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在海中开道,在多水中开大路。(以赛亚书43:16)
诗篇:
耶和华把世界奠定在海上,把它建立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又:
耶和华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你以深渊(或海)遮盖它,犹如衣裳。(诗篇104:5, 6)
“奠定在海上的地”是指教会,因为“地”所指的教会建立在总体真理之上;这些真理是教会的基础和根基。耶利米书:
我必使巴比伦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干涸;祂必使大海涨起,漫过巴比伦,她必被许多海浪遮盖。(耶利米书51:36, 42)
“使巴比伦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干涸”表示灭绝其教会的一切真理,从初至末。何西阿书:
他们必跟随耶和华,众子必带着尊荣从海上靠近。(何西阿书11:10)
“从海上来的众子”是指那些处于总体真理或终端真理的人。阿摩司书:
那在天上建造梯阶,召来海水,把它们浇在地面上的耶和华。(阿摩司书9:6)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祂聚集海水如垒,把深渊放在库房中。(诗篇33:6, 7)
以赛亚书:
我以斥责使海干涸,我使江河变为旷野。(以赛亚书50: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由于“海”表示那些在天堂边界上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所以“推罗和西顿”因靠海而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海岛”表示那些处于更远的神性敬拜的人(AR 34节)。因此,在希伯来语,“海”被称为“西方”,也就是阳光逐渐暗淡,变成晚上或傍晚的状态,或真理变得模糊的地方。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海”也表示与属灵之物分离的人的属世之物,因而也表示地狱。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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