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8.启4: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表示由那些处于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在灵界也会看到大气,以及水,和我们的世界一样;最高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就像以太,中间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就像空气,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大气就像水;这最后一种大气,即水状大气,就是出现在天堂边界的海,那些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人就住在那里。“水”表示真理(可参看AR 50节);所以众水终止和汇集于其中的“海”表示在其边界上的神性真理。因此,由于“坐宝座的”是指主(AR 230节),“七盏灯”,也就是“宝座前神的七灵”,是指新教会,新教会将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R 237节),所以很明显,“宝座前的玻璃海”是指那些在边界上的人当中的教会。
我还被恩准观看位于天堂边界的大海,与其中的人交谈,因而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个问题的真相。在我看来,他们似乎在海里,但他们说,他们不在海里,而是在大气中;我由此明显看出,海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边界上的表象。灵界有海,这一点从约翰经常看到它们的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如此处,以及启示录5:13; 7:1-3; 8:8, 9; 10:2, 8; 12:12; 13:1; 14:7; 15:2; 16:3; 18:17, 19, 21; 20:13)。海被称为“如同水晶的玻璃海”,是由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透明性。
由于在其边界上的神性真理在灵界产生了大海的表象,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海”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以下经文中,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其一半往东海流,一半往西海流。(撒迦利亚书14:8)
“从耶路撒冷出来的活水”是指来自主的教会的神性真理,因此,“海”是指它们终止的地方。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道在海中,你的大路在多水中。(诗篇77:19)
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在海中开道,在多水中开大路。(以赛亚书43:16)
诗篇:
耶和华把世界奠定在海上,把它建立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又:
耶和华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你以深渊(或海)遮盖它,犹如衣裳。(诗篇104:5, 6)
“奠定在海上的地”是指教会,因为“地”所指的教会建立在总体真理之上;这些真理是教会的基础和根基。耶利米书:
我必使巴比伦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干涸;祂必使大海涨起,漫过巴比伦,她必被许多海浪遮盖。(耶利米书51:36, 42)
“使巴比伦的海枯竭,使她的泉源干涸”表示灭绝其教会的一切真理,从初至末。何西阿书:
他们必跟随耶和华,众子必带着尊荣从海上靠近。(何西阿书11:10)
“从海上来的众子”是指那些处于总体真理或终端真理的人。阿摩司书:
那在天上建造梯阶,召来海水,把它们浇在地面上的耶和华。(阿摩司书9:6)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祂聚集海水如垒,把深渊放在库房中。(诗篇33:6, 7)
以赛亚书:
我以斥责使海干涸,我使江河变为旷野。(以赛亚书50: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由于“海”表示那些在天堂边界上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所以“推罗和西顿”因靠海而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海岛”表示那些处于更远的神性敬拜的人(AR 34节)。因此,在希伯来语,“海”被称为“西方”,也就是阳光逐渐暗淡,变成晚上或傍晚的状态,或真理变得模糊的地方。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海”也表示与属灵之物分离的人的属世之物,因而也表示地狱。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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