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691. “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表示当先前的天堂和教会被毁灭时,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这从“执掌大权进入这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执掌大权进入这国”是指当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被毁灭时,新天堂和新教会将建立;这就是“执掌大权进入这国”所表示的,因为那时主拥有全能和王国;事实上,那时祂的意愿成就了,因为那时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让自己被祂引导,祂由此照秩序从祂自己统治所有人,把他们保守在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中,使他们远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恶人与善人分离,并且恶人被投入地狱,一个新天堂由善人形成之前,这是不可能的。这些事通过下文所论述的最后审判成为现实。
那时主就拥有了能力和主权,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世上的太阳来说明;只要冬天仍在持续,太阳在地上就没有能力或主权,因为它的热没有被接受,空气和大地的寒冷扑灭了这热;但当春天回来时,太阳就有了能力和主权,因为那时它的热被接受了,它的光也被接受了,这光与热结合在了一起,整个大地因这些而有了生机。主的能力和主权也一样,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时,它们就到来了;因为恶人像冬天一样寒冷,他们扑灭了太阳的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使主的能力和主权化为乌有,尽管就主自己而言,祂永远处于同样的全能之中,但在新天堂和新教会出现之前,祂在其主体或臣民中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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