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466.“感谢、尊贵”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正如“祝福、荣耀、智慧”论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感谢、尊贵”论及对神性良善的接受。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两样事物,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神性真理是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神性良善是与他们同在的一切仁和爱的源头。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以至于在它们的真正起源上为一;但在接受它们的天使和世人那里,它们为二,因为天使和世人有两种生命容器,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神性真理的容器,意愿是神性良善的容器,或也可说,理解力是来自主的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来自主的爱的容器。不过,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理解力和意愿在天使和世人那里在何等程度上为一,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与主的结合;但这些在何等程度上不为一,天使和世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结合。
由于圣言被赐给世人,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主与天使并世人的结合,所以在圣言的每个部分,真理与良善结合,良善与真理结合。事实上,圣言,尤其先知书都使用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神性真理有关,一种与神性良善有关。但只有天上的天使和地上那些获准看见灵义的人才能看见圣言中的这种结合。因为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因此,在几乎具有相同含义的两种表达方式出现的地方,一种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另一种则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圣言有这种合一在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神性发出。圣言中的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合一或这种婚姻,迄今为止在地上不为人知(参看AE 238, 288节;《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 3005, 3009, 415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祝福、荣耀、智慧”论及来自神性的真理,如前所示(AE 465节);“感谢、尊贵”论及来自神性的良善。在圣言中,“荣耀”论及真理,“尊贵”论及良善,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288, 345节),那里从圣言中的各种经文给出了证明。“感谢”在此也论及良善,因为前面提到“祝福”,祝福是由口通过真理来表达的,而感谢则出于良善来自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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