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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