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33

233.启4:4.“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诠释启示录 #200

200.“且要在我父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 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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