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68.人的内层属于他的心智,该内层的提升也是有必要知道的。神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反作用力,唯独生命能进行作用,反作用力是由生命的作用力引发的。因为任何受造物被作用时都会产生反作用,所以这种反作用看似属于受造物。当它发生在人身上时,似乎是属于人自己的。原因是,尽管人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但他只感觉那生命是他的。正因如此,人在遗传之恶的促使下做出对抗神的反作用。然而,人在何等程度上相信他的一切生命皆来自神,一切生命的良善皆来自神的作用力,一切生命的邪恶皆来自人的反作用力,他的反作用力就在何等程度上顺应神的作用力,人貌似凭自己与神一致行动。一切事物的平衡都来自作用力和同步的反作用力,一切事物都必须处于平衡状态。说这些事是叫人不要以为他上升到神那里靠的是他自己,而非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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