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31

231.启4:3.“

231.启4: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表示主在终端中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表象。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宝石”表示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AR 915节)。在灵界,有两种颜色是其余颜色的基本色,即:白色和红色。白色从天堂太阳的光中,因而从亮白的属灵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红色从天堂太阳的火中,因而从燃烧的属天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属灵天使因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故处于亮白的光,因而身穿白衣;属天天使因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故处于燃烧的光,因而身穿红衣。因此,这两种颜色也出现在天上的宝石中,天上有大量宝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宝石表示诸如属于智慧之真理,或属于爱之良善的那类事物;“碧玉”因闪着白光而表示属于智慧之真理的事物;“红宝石”因发红而表示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这些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表象,因为天上所有的宝石都从圣言的终端中获得自己的起源,从终端的灵义中获得自己的透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4-45节)。圣言的终端是字义的真理和良善。这就是天上宝石的起源,在我们的世界,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不知道,存在于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从那里获得其属灵的起源。我被恩准从与天使们的交谈中知道,也亲眼看到,这就是天上宝石的起源,但它们的形成唯独来自主。然而,黑色从地狱获得自己的起源,它们也有两种;一种与白色对立,这种黑色存在于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中间;另一种与红色对立,这种黑色存在于那些玷污圣言良善的人中间;后一种黑色是魔鬼的,而前一种黑色是撒但的。关于“碧玉”和“红宝石”的含义,可参看对启示录21:11, 18-20的解释。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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