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启4: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表示主在终端中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表象。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宝石”表示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AR 915节)。在灵界,有两种颜色是其余颜色的基本色,即:白色和红色。白色从天堂太阳的光中,因而从亮白的属灵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红色从天堂太阳的火中,因而从燃烧的属天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属灵天使因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故处于亮白的光,因而身穿白衣;属天天使因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故处于燃烧的光,因而身穿红衣。因此,这两种颜色也出现在天上的宝石中,天上有大量宝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宝石表示诸如属于智慧之真理,或属于爱之良善的那类事物;“碧玉”因闪着白光而表示属于智慧之真理的事物;“红宝石”因发红而表示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这些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表象,因为天上所有的宝石都从圣言的终端中获得自己的起源,从终端的灵义中获得自己的透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4-45节)。圣言的终端是字义的真理和良善。这就是天上宝石的起源,在我们的世界,几乎没有人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不知道,存在于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从那里获得其属灵的起源。我被恩准从与天使们的交谈中知道,也亲眼看到,这就是天上宝石的起源,但它们的形成唯独来自主。然而,黑色从地狱获得自己的起源,它们也有两种;一种与白色对立,这种黑色存在于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中间;另一种与红色对立,这种黑色存在于那些玷污圣言良善的人中间;后一种黑色是魔鬼的,而前一种黑色是撒但的。关于“碧玉”和“红宝石”的含义,可参看对启示录21:11, 18-20的解释。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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