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7.“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对最后审判之前到来的事,以及最后审判本身和最后审判之后到来的事的启示。所表示的,是这些事,因为《启示录》这本书只论述教会在末了时的状态,因而论述最后审判之前到来的事,以及这次审判和最后审判之后到来的事,如前所述(AR 2节)。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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