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25

启示录4

启示录4

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

2.立刻,我在灵里;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

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

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

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

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

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

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

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时代的时代者的时候,

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

11.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论述了为了基于并照着圣言施行审判,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安排和准备;然后论述了对主是唯一的审判者的承认。

各节内容

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照着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发生,主按次序对众天堂的安排的显现(225节)。“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神性流注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提升,以及随后明显的感知(226节)。“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对最后审判之前到来的事,以及最后审判本身和最后审判之后到来的事的启示(227节)。

启4:2.“立刻,我在灵里”表示他被允许进入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存在于天堂中的事物清晰可见(228节)。“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表示在一种代表形式中的审判(229节)。“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主(230节)。

启4: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表示主在终端中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表象(231节)。“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它们在主周围的表象(232节)。

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233节)。“身穿白衣”表示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234节)。“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属于源于爱的智慧的事物(235节)。

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来自主的光照、感知和教导(236节)。“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来自基督徒当中的新天堂,或由此产生的天上和地上的新教会,是主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建立的(237-238节)。

启4: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表示由那些处于圣言字义的总体真理的基督徒形成的新天堂。“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表示主的圣言,从初始到终端,以及它的保护(239节)。“前后都满了眼睛”表示其中的神性智慧(240节)。

启4: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1节)。“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在情感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2节)。“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在智慧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3节)。“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在知识或认知和由此产生的理解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244节)。

启4: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其能力和保护方面的圣言(245节)。“里面都满了眼睛”表示在源于其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中的神性智慧(246节)。“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表示圣言不断教导主,教导唯独祂是神,因而唯独祂要受到敬拜(247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主(248节)。

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249节)。“活到时代的时代者”表示唯独主是生命,永生唯独来自祂(250节)。

启4: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天上所有的人在主面前的谦卑(251节)。“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表示承认他们的智慧唯独来自祂(252节)。

启4:11.“说,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表示对主因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凭功德和公义而拥有王国的称谢或宣认(253节)。“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出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祂的神性智慧,或出于祂的神性良善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被造和形成的,人们也以同样的方式被改造和重生。

诠  释

225.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照着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发生,主按次序对众天堂的安排的显现。“一扇开着的门”当论及天堂时,表示准许进入,如前所述(AR 176节);在此也表示显现,因为约翰说:“我观看,见。”由于那时本章所提到的事物被看到,这些事物涉及为了照着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即将发生的最后审判,主按次序对众天堂的安排,所以“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表示关于这些事物的显现。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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