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22

222.“就如我得了

222.“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正如主与父为一,并且就是天堂一般。父与主为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别的地方已经充分说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由于天使自己的品质,或说固有的东西,而是由于主在天使里面,并与天使同在的神性。因此,这句话,即“就如我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正如祂与父为一,并且就是天堂一般;“宝座”是指天堂(AR 14, 221节)。“就如我得了胜”表示通过被允许进入其人身的试探,和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主战胜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祂将这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合一;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 12-14, 29-36节),以及前文(AR 67节)。

主之所以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是因为主与父,就是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发生,目的是让人与主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成为可能;由于对人来说,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是不可能的,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属世神性,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是可能的,所以主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与人结合,人里面的这神性真理属于主,因而就是主,绝不是人的,因而不是人。诚然,人觉得它似乎是自己的,但它仍不是他的,因为这真理不是与他合一,只是附着于他,或说紧挨着他。父的神性却不是这样,这神性不是附着于主的人身,或紧挨着它,而是与它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一样。明白这些话的人就能明白主下面的话: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1, 23)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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