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正如主与父为一,并且就是天堂一般。父与主为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别的地方已经充分说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由于天使自己的品质,或说固有的东西,而是由于主在天使里面,并与天使同在的神性。因此,这句话,即“就如我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正如祂与父为一,并且就是天堂一般;“宝座”是指天堂(AR 14, 221节)。“就如我得了胜”表示通过被允许进入其人身的试探,和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主战胜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祂将这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合一;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 12-14, 29-36节),以及前文(AR 67节)。
主之所以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是因为主与父,就是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发生,目的是让人与主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成为可能;由于对人来说,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是不可能的,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属世神性,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是可能的,所以主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与人结合,人里面的这神性真理属于主,因而就是主,绝不是人的,因而不是人。诚然,人觉得它似乎是自己的,但它仍不是他的,因为这真理不是与他合一,只是附着于他,或说紧挨着他。父的神性却不是这样,这神性不是附着于主的人身,或紧挨着它,而是与它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一样。明白这些话的人就能明白主下面的话: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1, 23)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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