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13

213.“叫你赤身的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被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也被称为生殖器的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都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这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出现在对立的爱中,这爱本身是亵渎的。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露体”和“露出羞耻”就表示这一点,启示录: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以赛亚书: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揭去帕子,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裸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辱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3:1, 4-5)

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洗你,给你穿衣;你却行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时候;因此,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说她的坏话,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AR 134节)。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裸露、赤体,裸体等)表示什么,就能理解以下经文表示什么,创世记: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就在帐棚中间裸露着,含看见他赤身就嘲笑,而闪和雅弗却遮盖父亲的赤身,背着脸,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能理解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坛不可用台阶,免得他们的裸体露出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他们就近坛的时候,它们要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就要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裸体”表示人生在其中的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对立,所以本身是亵渎的;除非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否则它们无法被移除;“细麻布”也表示真理(AR 671节)。

“赤身”也表示纯真,同样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以赛亚书: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以西结书:

让他将食物给饥饿的人,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以西结书18:7)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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