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10

210.“瞎眼、赤身

210.“瞎眼、赤身”表示他们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的”是指那些或因教会缺乏真理,或因无知,或因不理解真理而没有真理的人;“赤身的”是指那些因此没有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子或瞎眼的”不是指其他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不知道明白。(以赛亚书56:10-11)

约翰福音:

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马太福音:

瞎眼、愚蠢、愚昧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又: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献瞎眼的为祭是禁止的(利未记21:18; 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人受到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21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6

SS116.我被允许

SS116.我被允许看见出生在遥远海岛上的人,他们在世间事务上是理性的,却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上去就像类人猿,其生活与类人猿的生活极为相似。但他们因生而为人,从而具有接受属灵生命的能力,故被天使教导,通过认识到神是一个人而从灵性上活过来。至于人凭自己是什么样,这从地狱里的人明显看出来;他们当中就有一些不愿听见关于神的任何事,从而不能说出“神”这个名的知名人士和学者。我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还与一些一听见有人谈论神,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

这就是一些听说过神,写过神,传讲过神之人的性质,其中许多人是耶稣会士。请想一想,就连这些人尚且如此,那么从来没听说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正是由于意愿,也就是邪恶,这些人才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如前所述(115节),意愿引导理解力,并将它里面来自圣言的真理从它那里夺走。人若能凭自己知道有一位神,人死后会继续活着,为何不知道人死后仍是一个人呢?又为何相信他的灵魂或灵就像一口气或以太,没有看见的眼睛,听见的耳朵,说话的嘴巴,除非它与其身体再度联结并融合,哪怕这身体现在是一具死尸,甚至一架骷髅呢?

所以假如唯独从理性之光孵化出来的一种敬拜的教义真的存在,这教义岂不教导,人自己的自我要受到敬拜吗?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在做这种事,并且如今有些人仍在这样做,尽管他们从圣言知道唯独神当受到敬拜。任何其它种类的敬拜,甚至对日月的敬拜,都不可能从人自己的自我而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