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06

206.启3:17.

206.启3:17.“因为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表示他们以为自己拥有大量属于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富足,已经发了财”在此只表示完全知道并理解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和神学的,因为它们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属灵的财富和富足不是指别的东西。那些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通过圣言相信的人,也认为他们知道并理解一切。原因在于,他们的属灵心智是关闭的,只有属世心智是打开的;而没有属灵之光,属世心智看不到别的。在圣言中,“财富”和“富足”表示属灵的财富和富足,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财富,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靠你丰富的智慧增加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8:4-5)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诗篇:

推罗的女子必给你带来礼物;王女啊,富足的人必求你的脸面。(诗篇45:12)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使推罗穷乏;祂必将她的财富丢到海里。(撒迦利亚书9:4)

以西结书:

推罗啊,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6:12)

以赛亚书:

亚述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因此,我抢夺列民的财宝,我的手找到列民的财富。(以赛亚书10:13-14)

“亚述”表示理性;在此它败坏了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此处他所要抢夺的“列民的财宝和财富”。以赛亚书: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隐藏的财富赐给你。(以赛亚书45:3)

诗篇:

敬畏耶和华的,这人有福了;他家中有财富,有钱财,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篇112:1, 3)

路加福音:

神叫饥饿的得饱美物,叫富足的空手而去。(路加福音1:53)

又:

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已经获得了你们的喜乐;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路加福音6:24-25)

“富足的”在此是指那些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他们是犹太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也是指他们;其它地方的“富人或财主”和“财富”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30:6; 耶利米书17:11; 弥迦书4:13; 6:12; 撒迦利亚书14:14; 马太福音12:35; 13:44; 路加福音12:21)。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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