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亵渎和随之与主的分离。“从我口中吐出去”表示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丧失了人类的生命,那里只有幻想或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由于这时人无法做好准备,以便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所以他的整个理性生命都被摧毁了,只剩下生命的终端,而当与生命的内层分离时,这生命的终端只是幻想或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详情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这本书足以让人们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吐出去”,因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所有东西都在胃里经过准备后,要么变成血肉,要么变成粪尿,后者与地狱相对应,而前者与天堂相对应。但从胃里吐出来的东西,是那些还没有分离,而是仍混在一起的东西。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提到“呕吐”和“呕吐物”;哈巴谷书:
喝酒,并喝醉,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荣耀。(哈巴谷书2:15-16)
耶利米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拍手。(耶利米书48:26)
以赛亚书: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27; 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