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亵渎和随之与主的分离。“从我口中吐出去”表示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丧失了人类的生命,那里只有幻想或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由于这时人无法做好准备,以便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所以他的整个理性生命都被摧毁了,只剩下生命的终端,而当与生命的内层分离时,这生命的终端只是幻想或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详情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这本书足以让人们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吐出去”,因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所有东西都在胃里经过准备后,要么变成血肉,要么变成粪尿,后者与地狱相对应,而前者与天堂相对应。但从胃里吐出来的东西,是那些还没有分离,而是仍混在一起的东西。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提到“呕吐”和“呕吐物”;哈巴谷书:
喝酒,并喝醉,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荣耀。(哈巴谷书2:15-16)
耶利米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拍手。(耶利米书48:26)
以赛亚书: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27; 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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