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神作工的初始”表示圣言。圣言是“神作工的初始”,这一点在教会尚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理解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人若理解这些话的内义,同时将它们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写的内容,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的部分内容进行对比,就能看出,“起初与神同在,就是神的圣言”,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以前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如AR 11节所提到的),同样存在于今天的圣言中;但它不是指就写圣言的语言的字词而言的圣言,而是指就圣言的本质和生命而言的圣言,圣言的本质和生命从至内层存在于它的字词中。圣言通过这种生命激活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之人的意愿的情感,通过这生命之光光照他理解力的思维;因此,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生命在圣言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这生命和光构成圣言,因为圣言来自主,涉及主,因而就是主。一切思维、言语和写作都从思考、说话和写作的人那里获得自己的本质和生命;这个人及其品质就在其中;但唯独主在圣言里面。然而,只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才能感受并感知到圣言里面的神性生命,因为他通过圣言处于与主的结合。有某种东西从至内在影响心和灵,它与光一起流入理解力,并作见证。
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1-3)
“神的灵”是指神性真理,也是指光;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因此,当主称自己为圣言时,祂也称自己为“光”(约翰福音1:4, 8-9)。诗篇中的这段经文也是指类似事物: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灵而成。(诗篇33:6)
简言之,没有圣言的神性真理,人不能拥有生命;圣言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结合的手段,而生命通过这结合而来。必有来自主的某种事物能被人接受,这事物使这种结合,因而使永生成为可能。
由此可见,“神作工的初始”是指圣言,若你愿意相信,“神作工的初始”就是指诸如在其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是圣言内在神圣性的综合体,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大量说明的。奇妙的是,圣言是这样写的,它与整个天堂相通,尤其与那里的每个社群相通,这是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所得知的。此外,圣言本质上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881.“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玷污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这从“酒”、“烈怒”、“淫乱”和“叫所有民族都喝”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因而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以及摧毁它们的欲望(参看AE 693, 754节);“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叫所有民族都喝”是指玷污良善,因为“叫喝或给喝”表示灌输或赋予,“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良善。“喝”和“叫喝或给喝”表示灌输或赋予和归给或采用(可参看AE 617a,c-e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AE 175, 331, 625节)。“叫所有民族都喝”在此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从而玷污教会的良善,因为“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对真理的歪曲,被歪曲的真理玷污良善。在解释论述巴比伦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说明他们如何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这种手段玷污圣言的一切良善。由此可见,“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通过可怕的邪恶之虚假玷污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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