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0

20.启1:6.“又

20.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使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于神性良善的爱的。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从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儿子”,以及“王”;那些从主处于爱的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与他们同在的智慧和爱并非来自他们,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王”和“祭司”是指这些人,并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这样的,并使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也被称为“从祂而生的”、“天国之子”、“天父之子”、“产业或承受者”(heirs):“从祂而生的”(约翰福音1:12, 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8:38);“天父之子”(马太福音5:45);“产业或承受者”(诗篇127:3; 撒母耳记上2:8; 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作为父的主而生的,故被称为“王和祭司”。经上还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真理的智慧,所以“王”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爱,所以“祭司”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爱之人作“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4, 226节)。

人若不知道“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中与他们有关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中的这些事,以赛亚书: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事奉你;你也必吃外邦人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就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0:10, 16)

同一先知书: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以及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 诗篇2:10; 以赛亚书14:9; 24:21; 52:15; 耶利米书2:26; 4:9; 69:3;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智慧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1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经常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启示录16:12)

又:

地上的诸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巴比伦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列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列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以及其它地方(如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列王行淫”是指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未与列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将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意思不是说他们将作王,而是说他们将变得智慧。情况就是这样,甚至被光照的理性也能看到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你叫我们归于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使我们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指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明显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的意思是,祂自己就是真理;由于祂因此自称为“王”,所以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也就是说,真理是王吗?在下文我们会看到,“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爱之良善。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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