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941.“圣徒之王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从“王”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王”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主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从任何人身上发出之物就是他自己。这一点可通过天使的情况来说明;从天使身上发出属灵的气场,该气场来自他们生命的情感;他们里面的这种情感会从他们身上传播或扩散到远处,其他人从中就能认识到他们的品质,并知道他们在哪里。由于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气场与他们里面的生命情感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气场或发出的情感。但从主发出的神性充满整个天堂,并构成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神性真理。
(续)
当属灵的内在被打开,通过它与天堂的交流,并与主的结合被赐下时,人就被光照。当他阅读圣言时,尤其被光照,因为主在圣言里面,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对天使来说就是光。人在理性层上被光照,因为这理性层直接从属于属灵的内在,并接受来自天堂的光,把它传到从邪恶中洁净出来的属世层,使它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为了确认和一致,还使来自世界的知识(科学)适应它。因此,人有一个理性层,因而有一个理解力。人若以为在属世层从邪恶中被洁净之前,这理性层和理解力属于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理解力就是从天堂之光中看见教会的真理;而天堂之光不会流入那些没有洁净的人。理解力怎样被完善,宗教和无知的虚假,以及一切谬误就怎样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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