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86.“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这从“钥匙”、“地狱”和“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9410节);“地狱”是指邪恶,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并属于地狱;“死亡”是指诅咒,诅咒也被称为属灵的死亡(AC 5407, 6119, 9008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之所以也表示拯救的能力,是因为唯独主除去与人同在的地狱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当地狱被除去时,人就得救了,因为天堂和永生取代它们而流入;事实上,主不断与人同在,渴望以天堂充满他,但邪恶却反对接受它;因此,地狱被除去,也就是人停止邪恶到何等程度,主与天堂就流入到何等程度。主在此之所以说“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是因为在此之前经上说祂“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以此表示永生来自祂。主在信和爱中被接受到何等程度,就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祂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就除去邪恶,从而除去地狱和永死到何等程度。唯独主成就这一切,并因此应当被接受,这一点从刚才(A E83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地狱”表示各种邪恶,是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凡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如果他思考和意愿邪恶,那么这是来自地狱;如果他思考和意愿良善,那么这是来自天堂;人从其它任何源头去思考和意愿都是不可能的,或说人里面没有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思维和意愿。人若以为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凭我关于这个主题的一切经历可以断言,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一切就来自这两个源头中的一个,要么来自这个源头,要么来自那个源头。此外,由于这个原因,一个思考和意愿邪恶的人实际上就在地狱;他活在世上时实际上在哪里,死后就会去到哪里。他不能去往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人的灵就是由他所思考和意愿的事物形成和构成的。因此,当他思考和意愿邪恶时,整个人都由邪恶形成和构成,以至于他在形式上就是他自己的邪恶。正因如此,地狱灵完全是他们自己邪恶的形像,照着邪恶的种类而丑陋和可怕。此外,一个灵人能为天堂而形成和构成所藉由的唯一手段就是在信和爱中接受主;事实上,唯独主因在信和爱中与人同在而除去邪恶,并把他塑造成天堂的形像,也就是一位天使。
由此可见“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什么。经上之所以用“钥匙”这个词,是因为所有地狱都是关闭的,只有当恶灵被投入地狱时,并且当有恶灵从地狱中被提出来时(如世人中间的邪恶增长时的情形),才打开。那时的开口被称为“门”,由于它们被称为“门”,所以经上也提到“钥匙”;因此,这些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因为用钥匙才能打开和关闭门。赐给彼得的钥匙(马太福音16:18, 19)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彼得”在那里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唯独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一切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都来自祂(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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