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851.“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表示照着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这从“十四万四千”的含义清楚可知,“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参看AE 430节)。主对祂的十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十二个门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而是说,主要照着从祂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审判所有人,因为“十二个支派”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E 9, 206, 253b, 270, 297, 430c节)。
以赛亚书中的“长老和首领”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万民。耶和华必来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以赛亚书3:13, 14)
“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与十二个门徒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这就是“长老”的含义(参看AE 270节),也是首领的含义(AE 29, 408节)。
“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而“十二”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十四万四千”之所以与“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是因为复合数字与通过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144这个数字是12与12的乘积。再者,十四万四千与一百四十四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在对启示录第7章的解释中所说的,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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