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841.“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表示要么在生活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要么在信仰上类似于它的东西。这从“名”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品质;“数目”是指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因此,“名的数目”表示由爱之良善及其生活的品质产生的信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品质;但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经上说:“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在圣言中,“名”表示人在良善或爱,因而在生活方面的品质(可参看AE 102, 135, 148, 676, 695b, 696a, 815c节);“名”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所添加的数字则确定这个品质(也可参看AE 429, 430, 574节);因此,它表示信之真理的品质;“数算或计算”表示知道一个事物的品质,并照之安排和处理(AE 453节)。“数目”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品质,因而信的品质,是因为数目涉及众多;在圣言中,“众多”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 337节)。因此,“名的数目”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品质,也就是来自爱的信的品质;不过,在此是指反面意义上的,因为它论及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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