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诠释启示录 #4

诠 释启示录1:

诠 释

4.启1:1–3.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须快发生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他所看见的,都作见证。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关于教会末期的预言(5节);“就是神赐给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6节);“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7节);“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它们从天堂启示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8,9节);“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10节);“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的理解力被光照(11节);“有福的”表示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12节);“读的人”表示他们拥有感知(13节);“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表示他们照着天堂的教义生活(14节);“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之快乐如此行(15节);“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内层状态是这样(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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