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247.“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示叫他们必须拥有仁爱。这从“发热心”的含义清楚可知,“发热心”是指出于属灵情感行事,因为这种情感就是灵义上的热心或热情;由于仁爱就是这种情感本身,所以经上说“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这句话表示叫他们必须拥有仁爱。此外,没有人被引入属灵的试探,除非他处于被称为仁爱的属灵情感;除非他处于属灵的情感,否则就不会有与虚假和邪恶的争战,因为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热情或热心。由于通过试探,不仅邪恶被征服,虚假被移除,而且真理也取代它们被植入,这些真理与仁之良善结合,以至于它们成为一体,所以“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示他们必须拥有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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