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2

SS52.由此明显可

SS52.由此明显可知,那些阅读圣言却没有教义,或没有从圣言为自己获取教义的人,在每个真理上都完全陷入黑暗。他们的心智游移不定,并倾向于错误,易受异端邪说摆布。事实上,如果这些异端邪说获得了一点人气或权威,而他们自己的名声不会因此陷入危险,那么他们就会接受异端邪说。因为圣言对他们来说,就像没有灯的灯台;他们在自己的幽暗中似乎看到了许多东西,而实际上几乎什么也没看见,因为唯独教义是一盏灯。我看见这些人接受天使的检查,发现他们能利用圣言来随心所欲地证实一切,还发现他们所证实的,都是迎合他们自己的爱和站在他们一边的人之爱的东西。我也看见他们被剥去衣服,这标志着他们缺乏真理。因为在灵界,衣服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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