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932.“那些战胜了兽的人”表示过着仁爱生活,因而没有歪曲圣言的人。这从“战胜了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战胜了兽”是指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兽”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没有善行的信,并照着这信生活的人;因此,那些没有活出这种信,而是活出仁之信的人就战胜了兽,因为他们在生活中与那信争战。他们因是得胜者,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也接受得胜的赏赐。由于“兽”还表示对分离之信的来自圣言的确认,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所以“战胜了兽”也表示没有歪曲圣言。第13章所论述的龙的“两只兽”表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以及为确认这信而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773, 815a节)。
仁之良善
由于在解释之前的两章,即第12和13章时,我们论述了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所以在解释这一章和接下来的一章时,我们必须论述仁之良善。如今在基督教界,由于唯信,即与仁之良善分离之信的宗教的盛行,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仁之良善,或善行。事实上,如果只有信有助于得救,仁之良善毫无用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些良善可以不用行。但有些人认为应该做善行,却不知道什么是善行。他们以为,善行只在于给予穷人,向穷乏的、寡妇和孤儿行善,因为圣言提到了这些事,似乎也吩咐了。有些人以为,如果为了永生必须做善行,那么他们就必须给穷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正如在初期教会所行的那样,也正如主吩咐富人要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分给穷人,拿起十字架跟从祂(马太福音19:21)那样。不过,下文会解释在圣言中,善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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