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诠释启示录 #904

904.启14:14

904.启14:14.“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善人与恶人分离的预言。这从“观看”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涉及后来所看到的事物,这些就是后来被描述,或接下来的事物。由于这些在灵义上涉及善人与恶人的第一次或总体分离,所以此处“我观看”表示关于这次分离的预言。要知道,本章接下来的经文预言了总体上的分离,接下来的几章则预言了具体或细节的分离,由“七位天使拿着盛神烈怒的七瓶”来描述。根据神序,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就应如此来描述;这神序是,总体之物应先于具体和最具体或细节事物被描述。根据神序,总体之物在先,是为了细节可以植入它们,并被适当安排,变得同质化,并照着密切关系而联结在一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说的,即: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植入总体事物,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植入具体事物(AC 920, 4325, 4329, 4345, 5208, 6089节)。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和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按顺序随之而来(AC 3057, 4345, 4383, 6089节)。然后,在他里面,一切事物都服从总体,由此建立联系(AC 5339节)。总体可能充满无数事物(AC 7131节)。人总体上是怎样,在每个细节上就怎样(AC 917, 1040, 1316节)。总体上掌权之物在一切和每个事物中(AC 6159, 7648, 8067, 8853–8857, 8865节)。引证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此处首先阐述总体和普遍事物,然后阐述具体和细节,或说具体和最具体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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