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875.“因为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从“时刻”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状态,在此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是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而是指那些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因为后者是恶人,而前者是善人。最后的审判是指这些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所说的清楚看出来。这是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圣言中论述最后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5章,那里描述了绵羊与山羊的分离,“绵羊”是指那些行了善的人,“山羊”是指那些没有行善的人;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说到“各人必照各人的作为,也就是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22:12; 以及别的地方,也可参看AE 785节)。经上之所以说“审判的时刻”,是因为“时刻”不仅表示时间,还表示状态,就像“日”、“周或一七”、“月”、“年”和一般的时间一样(可参看AE 571, 610, 664, 673, 747, 761节; 关于具体的“时刻”的含义,可参看AE 194, 488, 673节)。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圣言经常提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因为当世人想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子,因而想到时间时,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就会想到状态。原因在于,天使对时间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没有像在世上那样的日、周、月和年,而是拥有状态的变化,他们通过这些变化来测定接连到来的事物;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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