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73.“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通过圣言对一切虚假的驱散。这从“从口中出来”和“长剑”或“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口中出来”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出来;“长剑”或“剑”是指争战的真理,由于真理在争战时,会驱散虚假,所以“长剑或剑”也表示对虚假的驱散。长剑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由于真理(对虚假)的完全驱散。“长剑”或“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6353, 8294节)。由于“长剑或剑”经常在下面的经文(如启示录1:12, 16; 6:4, 8; 13:10, 14; 19:15, 21)中被提及,所以等我们论述这些经文时,会解释并说明它表示与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的真理;因此,我们在此不引用来自圣言的任何引文以证实现在的这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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