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诠释启示录 #61

61.启1:12.“

61.启1: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这从前面(AE 55节)解释约翰听见在后面的声音表示什么时所说的从某种程度上清楚可知。显然,这些话包含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无法得知,除非知道神性如何从天堂流入人的心智;因为约翰从流注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后来因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就看见了接下来的事物。出于天堂的神性流注进入人的意愿,并通过这意愿进入他的理解力。进入意愿的流注进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为它进入小脑,并由此朝前端前行进入大脑,也就是理解力所在之处;当它通过这条途径进入理解力时,也进入视觉;因为人从理解力看见。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就是流注的性质。无论我们说进入意愿的流注,还是说进入爱的流注,都是一样的,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无论我们说进入理解力的流注,还是说进入信的流注,也是一样的,因为理解力是信的容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引用的内容)。但关于这个主题,目前不允许引用更多内容,因为迄今为止,与它有关的东西都是未知的。只说这几句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并转过身来要看它都涉及什么;为何它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事实上,通过意愿进入理解力,或通过爱进入思维之物进入光照,因为人所意愿或爱的,他都会清楚感知到。如果它只经由理解力进入,情况则不然。此处说“要看那声音”,是因为“看”当论及属灵事物时,表示出于光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AE 11节);除非“看”表示理解力,否则经上不会说“要看那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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