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38.“包括刺祂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也要看见祂。这从“刺”或“刺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刺”或“刺的人”是指那些完全否认主的人,因为这些人在自己里面杀害并刺死祂。这些人也由扎祂肋旁的兵来表示(约翰福音19:34–37)。一个兵和诸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会为主争战的人。但此处具体是指犹太教会的人,总体上是指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由于“诸兵”表示这些人,所以他们分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这表示犹太教会驱散了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内层真理,或内义的真理。因为“衣服”表示终端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576, 5248, 6918, 9158, 9212节);“分”表示驱散和消除(AC 4424, 6360–6361, 9093节);“里衣”表示内层真理(AC 9048, 9212, 9216, 98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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