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诠释启示录 #144

144.“不然,我很

144.“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表示不然,当察罚到来时,他们将被驱散。这从“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和“口中的剑”清楚可知:“很快就临到你那里”当论及主时,是指察罚(对此,下文会详述);“口中的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和随后对虚假的驱散(参看AE 73, 131a节),但在此表示对那些执守“巴兰教义”和“尼哥拉派教义”的人,也就是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以及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驱散(对此,参看AE 140, 142节)。“很快临到”表示察罚,因为在圣言中,主的降临表示察罚(参看《属天的奥秘》,6895节)。察罚就是在人死后受审判之前检查他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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