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128.“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的人将进入新天堂。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那些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时,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经上说“得胜的”,是因为他们是那些承受来自邪恶和虚假的属灵试探,与它们争战的人;“得胜”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如仇敌那样驯服并征服它们。但没有人会得胜,除非他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那时,工作就完成了,因为一个人会永远保持他那时的样子,也就是他的生活直到那时的样子;死亡则是它的结束。不过,没有人能得胜,唯独主能。人若以为他凭自己得胜,不是与他同在的主得胜,就不会得胜,而是跌倒;因为得胜的,是属灵的信仰,而属灵的信仰丝毫不来自人,完全来自主。至于什么是属灵的信仰,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0节),什么是属灵的试探(NJHD 187–201节)。“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指进入新天堂,这一点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何谓启示录21章所论述的新天或新天堂。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有所说明(LJ 65–72);何谓新天或新天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书有所说明(NJHD 1–7节)。但在解释启示录20-21章时会说明“第一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以及“头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是什么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20:5–6)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由此清楚可知,“第二次的死”是诅咒。因此,受它的害就是被诅咒;而另一方面,不受它的害就是被拯救。由于所有得救的人都进入新天堂,所以“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进入新天堂。关于新天堂和组成它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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