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诠释启示录 #108

108.启2:7.“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 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节);“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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