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最后的审判 #60

60.⑸他们如何被摧

60.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我在此简要描述这一点,《揭秘启示录》一书将有详述。没有人能知道此处所论述的巴比伦被摧毁了,除非有人亲眼看见这事发生。我蒙允许看见对所有人,尤其对属巴比伦者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实现的。因此,我会描述这一切。我获得这种许可,主要是为了向世人揭示:启示录中所预言的一切都是神所启示的,这是一本圣言的预言书。因为若不向世人揭示这一点,同时揭示包含在它的细节,如同包含在旧约先知书的细节中的内义,这本书可能会因无法理解而遭到弃绝。这会导致如此的怀疑,以至于它的内容会被认为不值得相信,并且最后的审判不会真的发生;属巴比伦者比其他人更不信。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主乐意让我作见证人。但关于临到属巴比伦者的最后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我无法在此陈述我所看到的一切,因为这足以填满一整卷书。我在此只能讲述一些大体情况,细节则留待《揭秘启示录》一书。由于巴比伦人定居并分散于灵界的许多地区,并在那里的所有方位上都形成自己的社群,如前所示(58节),所以我会描述他们是如何在各个方位上分别被摧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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