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圣爱与圣智 #83

2.1神性之爱与神性

第2部分

2.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

83.有两个世界,一个灵界,一个自然界。灵界不从自然界获取任何事物,自然界也不从灵界获取任何事物。两者完全不同,只通过对应进行交流;至于对应的性质,我们在其它地方已充分说明。举例说明这一点: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仁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谁看不出,热与仁之良善,以及光与信之真理完全不同?

乍一看,它们显得如此不同,以至于就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事物。因为当一个人探究仁之良善与热,或信之真理与光有何共同之处时,它们的表现就是这样;而事实上,属灵之热就是那良善,属灵之光就是那真理。这些事物本身虽如此不同,却通过对应一致。它们如此一致,以致当人在圣言中读到热和光时,与此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理解为仁,而非热,理解为信而非光。我们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如此不同,以至于彼此毫无共同之处,然而却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通过对应进行交流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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