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66

166.“是未曾污秽

166.“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示他们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在圣言中,“衣服”表示披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披在邪恶上为衣的虚假;因为人要么是自己的良善,要么是自己的邪恶,由此发出的真理或虚假是他的“衣服”。所有天使和灵人都照其良善之真理,或照其邪恶之虚假而看上去穿着衣服;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由此明显可知,“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示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

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锡安哪,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以赛亚书52:1)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由此极其美貌。你却脱下你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在其上行淫;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0-18)

此处描述的是犹太教会,真理被赋予它,因为它拥有圣言;但他们却歪曲了这些真理;“行淫”是指歪曲(AR 134节)。

诗篇:

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14)

“王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些话论及扫罗,因为他作为王,表示神性真理(AR 20节)。西番雅书:

我必察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着外邦衣服的人。(西番雅书1:8)

以西结书: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品。(以西结书23:26)

撒迦利亚书: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天使面前;天使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其它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马太福音:

王进来观看坐席的人;见有一个人没有穿婚筵礼服;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马太福音22:11-12)

“婚筵礼服”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马太福音: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马太福音7:15)

路加福音: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不然,新的就会撑破旧的,而且从新衣上撕下的一块,与旧的也不相称。(路加福音5:36)

由于“衣服”表示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是外在的,并代表属灵事物)比作“一块旧衣服”,将新教会的真理比作“一块新衣服”(这些真理是内在的和属灵的)。启示录:

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启示录4:4)

又:

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启示录7:9, 13, 14)

又:

有白袍赐给祭坛底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由于“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在主坟墓中所看到的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衣服”是指真理,所以当主变了形像时:

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

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衣服放光,洁白如雪,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论到亘古常在者,也就是主,经上说: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此外,下面这些话论及主,诗篇:

祂用没药、沉香和肉桂膏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8)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这服装华美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这些话也论及主。祂的“衣服”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染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16)

从“衣服”的含义可以看出,为何当主进耶路撒冷时,祂的门徒把衣服搭在驴和驴驹上,百姓则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 马可福音11:7-8; 路加福音19:35-36);以及兵丁将主的衣服分成四份(约翰福音19:23-24)表示什么,因而诗篇(22:18)中的这句话,即: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又表示什么。

从“衣服”的含义也明显看出,为何当有人出言反对圣言的神性真理时,他们就撕裂自己的衣服(以赛亚书37:1等);又为何他们洗自己的衣服,好叫自己可以被洁净(出埃及记19:4; 利未记11:25, 40; 14:8, 9; 民数记19:11至末尾);为何因反对神性真理的过犯,他们就脱去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 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1; 阿摩司书8:10; 约拿书3:5, 6, 8)。人若知道“衣服”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就能知道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腰带、裤子、冠冕,表示什么。由于“光”表示神性真理,“衣服”也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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