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并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作见证的”论及真理,真理为自己作见证,如主所作的那样,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和圣言(可参看AR 6节)。
52.这些事证实了主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的真实性,即:
从东与西、从北与南,将有人来,坐在神的国里。(路加福音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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