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34

134.“教导并引诱

134.“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表示由于唯信,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导并引诱主的仆人”是指那些能够并愿意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被教导的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可参看AR 3, 128节);“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淫”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与真理分离,并从真理那里被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正因如此,“行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由于这是属灵的淫行,所以那些凭自己的推理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时,就变成行淫者或性放荡者,或说沉迷于行淫;而且,世人至今不知道的是,那些确认唯信,以至于将仁爱的作为排除在外的人,就处于儿子与母亲通奸的欲望。在灵界,我经常感知到,他们处在犯这种如此可憎的通奸的欲望之中。谨记此事,待死后查证,你就会确信。以前我不敢透露这一点,因为它太刺耳了。

流便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就表示这种通奸(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示这信;由于这个原因,他被他父亲以色列诅咒,后来他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了;因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预言他的儿子们时,论到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如水一样轻,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因此,他长子的名分被剥夺了。历代志:

流便本是以色列的长子;但因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后来代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的信,这一点可见于对启示录7:5的解释。

“淫行”表示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任何淫行,而是指她的行为,如前所述(AR 132节)。民数记: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民数记14:33)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所有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亚述”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她与他们行淫。以西结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因此,她向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放弃在埃及的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比她姐姐的淫行更多。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由上述“淫行”来描述。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她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以及其它地方)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行公平、求真理的人。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山丘上的通奸,嘶声,淫乱的罪行,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愚昧的事,他们行淫,又冒我的名用谎言说我的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占据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同一先知书: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又: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污秽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此处“以色列”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出于并照着这理解而形成;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为自己娶妓女为妻,经上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同伴所爱的,又是个奸妇。(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太教会如所描述的那样,所以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奸夫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并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论到她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淫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通奸或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


诠释启示录 #151

151.“这些事是神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 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 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 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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