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20

120.“我必将那隐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智慧,同时对作为中的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处于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作为联结起来的人所拥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具有像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品质的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处于善行,同时又处于教义真理,故在智慧上胜过其他天使。然而,他们处于一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与其说刻写在他们的记忆中,不如说刻写在他们的生命中;因此,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实行它们,实行它们是因为,当其他人谈论真理时,他们就知道它们,也看到它们。爱之良善被赋予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联结起来的人结合,从而在他们的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赐给吃那隐藏的吗哪”,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他们唯独靠近主,那么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作为里面的“隐藏的吗哪”。无论你说“主”,还是说“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天之爱的智慧”,都是一样的。但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智被来自世俗事物的云雾遮蔽,这个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进入宁静的状态,沐浴在阳光之下时,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从头到尾。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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